1. 修業期間:1至4年。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科目學分、或未完成所屬學系(研究所)規定之畢業要求、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得延長修業年限二年。
2. 碩士專班學生得選修碩士一般生課程。
3. 碩士專班學生得選修外系所課程,選修上限為9學分(抵免的學分不列入計算)。
4. 每學期選修上限為12學分,超過12學分者,需填具超修學分申請書,並於每學期期限前提出申請並通過,才得以超修學分。
資訊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 修業辦法
修業規定
專業必修課程 | 核心課程(4選2) |
管理資訊系統(3) 電子商務(3) 商業分析實務(3) 社群媒體分析(3) 服務品質管理(3) 研究方法論(3) 系統分析與設計(3) 統計基礎及R語言應用(3) 書報討論(一) 專題演講課程二選一 *電子商務專題演講(3) *商業分析專題演講(3) 碩士論文(3)(3) |
資訊科技策略(3) 雲端運算導論(3) 資料庫系統(3) 服務科學與服務創新(3) |
適用於109-110學年度之入學者
專業必修課程 | 核心課程(4選2) |
管理資訊系統(3) 電子商務(3) 商業分析實務(3) 社群媒體分析(3) 服務科學與服務創新(3) 研究方法論(3) 系統分析與設計(3) 數位商業模式個案分析(3) 書報討論(一) 專題演講課程二選一 *電子商務專題演講(3) *商業分析專題演講(3) 碩士論文(3)(3) |
服務品質管理(3) 資訊科技策略(3) 雲端運算導論(3) 資料庫系統(3) |
適用於104-108學年度之入學者
資訊管理組: | ||
必修課程 | 核心課程(12選5) | 選修課程 |
管理資訊系統 書報討論(一) 碩士論文 |
系統分析與設計 資料庫系統 計算機網路 研究方法論 決策理論 專案管理 資訊科技策略 服務科學導論 服務流程計算 服務創新個案研討 電子商務 系統模擬與分析 |
服務品質管理 服務設計與美學 服務科學與服務創新 企業流程與企業物件 軟體架構 軟體工程 資料探勘與知識發現 高等作業研究 碩士班一般生課程 外系所課程(上限9學分) |
服務科學組: | ||
必修課程 | 核心課程(12選5) | 選修課程 |
服務科學導論 書報討論(一) 碩士論文 |
服務品質管理 服務創新個案研討 決策理論 專案管理 服務設計與美學 研究方法論 電子商務 管理資訊系統 資訊科技策略 服務流程計算 服務科學與服務創新 系統模擬與分析 |
系統分析與設計 資料庫系統 計算機網路 企業流程與企業物件 軟體架構 軟體工程 資料探勘與知識發現 高等作業研究 碩士班一般生課程 外系所課程(上限9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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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了解各個課程之教學大綱,請至本校網路選課系統->「課程查詢」-->「當學期課程」或「歷年課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