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修業期間:1至4年。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科目學分、或未完成所屬學系(研究所)規定之畢業要求、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得延長修業年限二年。
2. 數位學習碩士專班學生得選修碩士專班及碩士一般生課程。。
3. 數位學習碩士專班學生得選修外系所課程,選修上限為9學分(抵免的學分不列入計算)。
4. 每學期選修上限為12學分,超過12學分者,需填具超修學分申請書,並於每學期期限前提出申請並通過,才得以超修學分。
5. 本專班係依教育部「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申請審核及認證作業要點」辦理,其所授予之學位,畢業證書將附記遠距教學之授課方式。
電子商務與商業分析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修業辦法
修業規定
畢業條件
1. 最低畢業學分為42學分(含碩士論文課程6學分)。
2. 碩士專班學生依規定必須先通過論文計畫書審查,並參加論文計畫書口試(論文計畫書Word格式 | ODF格式)。
3. 109 學年起凡本系(所)學生均須參加【倫理與社會責任】方得畢業;本課程得作為得抵免本校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研習課程實施要點之「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
4. 學位口試:詳細的學位口試辦法請參閱本校教務處網頁與本系電子商務與商業分析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規定。
2. 碩士專班學生依規定必須先通過論文計畫書審查,並參加論文計畫書口試(論文計畫書Word格式 | ODF格式)。
3. 109 學年起凡本系(所)學生均須參加【倫理與社會責任】方得畢業;本課程得作為得抵免本校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研習課程實施要點之「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
4. 學位口試:詳細的學位口試辦法請參閱本校教務處網頁與本系電子商務與商業分析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規定。
學分抵免辦法
(1)下列學生得申請抵免學分:
(3) 抵免學分之規定如下:
a. ) 轉學生。(2) 碩士班抵免學分以應修學分數之二分之一(18學分)為上限(適用於遠距教學學分抵免)。( 碩士論文課程學分不列入計算範圍 )
b. ) 重考生。
c. ) 依照法令規定准許先修讀學分(含選讀生),持有學分證明或成績單後,考取學位者。
d. ) 碩士班研究生於修讀大學部期間先修研究所課程達碩士班及格標準,且此課程不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規定者。
(3) 抵免學分之規定如下:
a. ) 凡本系開設之碩士學分課程且成績及格(七十分以上)經由系上核定得准予抵免。(4) 詳細的學分抵免資料請詳閱本校教務處網頁。
b. ) 凡本校外系及外校開設之碩士學分課程,限抵免資管領域課程,並由本系研究所協調人核定,外校抵免學分上限為9學分。
c. ) 在五年(含)以內取得學分者,才可列入抵免學分考慮範圍;五年以上取得學分者,由授課老師核定是否可抵免學分,並需檢具證明。
d. ) 其他特殊狀況由本系研究所協調人授權相關授課老師核定。
〉 電子商務與商業分析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課程規劃
適用於109學年度以後之入學者
專業必修課程 | 核心課程(3選2) |
【電子商務課程】 電子商務(3) 管理資訊系統(3) 研究方法論(3) 電子商務專題演講(3) 【商業分析課程】 統計基礎及R語言應用(3) 商業分析實務(3) 數位行銷分析(3) 金融科技(3) 社群媒體分析(3) 商業分析專題演講(3) 碩士論文(3)(3) |
資料庫系統(3) 服務品質管理(3) 數位商業模式個案分析(3) |
適用於108學年度之入學者
必修課程 | 核心課程(8選4) | 選修課程 |
電子商務 商業分析實務 統計基礎及R語言應用 電子商務與商業分析專題演講 碩士論文 |
網路行銷 服務科學與服務創新 研究方法論 數位行銷分析 金融科技 供應鏈分析 社群媒體分析 物聯網 |
管理資訊系統 服務科學、工程與管理 服務品質管理 資料庫系統 系統分析與設計 碩專班課程 碩士班一般生課程 |
* 以線上學習為主,每學期安排3次到校面授。
* 欲了解各個學年度入學之必修科目表,請至本校「教務處」-->「法規專區」-->「選課相關法規」查詢。
* 欲了解各個課程之教學大綱,請至本校網路選課系統->「課程查詢」-->「當學期課程」或「歷年課程」查詢。